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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胜利经济开发区 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询意见公告
浏览:101次'时间:2025年4月29日

依据国务院颁布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1971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要求,在抚顺市胜利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过程中,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现将决策事项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抚顺胜利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项目内容:胜利经济开发区位是抚顺市四个省级开发区之一,开发区国土空间呈“一核两区,五轴多点”总体格局,核心区(一核)以人工河两侧人工河路和刘山一路为主要横向通道,现状道路建设时间较早、道路宽度较窄,基础设施的滞后制约着开发区的发展,经实地考察、充分论证,现计划对该主要横向通道进行更新改造,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道路桥梁工程:人工河路改扩建道路长2.47km,刘山一路改扩建道路长1.82km,同时配套建设防撞护栏、标志标线、信号灯、监控设备、道路照明系统;新建桥梁3座,其中,一号桥长75m,二号桥长50m,三号桥长60m

2)配套管网工程:人工河路改扩建DN1000-300雨水管网3.33km,改扩建电力管网4.65km,弱电管网2.46km。刘山一路改扩建DN1000-300雨水管网1.11km,改扩建电力管网3.56km,弱电管网1.80km

4、项目范围:抚顺市新抚区

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内容

    1、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等,对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分析;

    2、研究相关资料,实施社会调查,识别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初步分析和评估,判定风险程度;

4结合分析结果,针对项目的风险程度和风险状态,确定初始风险等级;

5、针对风险因素和初步判定的风险等级;

6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并评估采取防范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三、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是否支持项目建设,以及对本项目的建议和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为便于征求和整理公众对本项目实施在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项目责任单位设立了联系电话,并计划召开专项座谈会。公众可在公告有效期按本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与项目责任单位取得联系并登记项目责任单位酌情确定是否召开座谈会。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期限

    本次公意见征求时间是本公发布之日起30日。

六、项目单位概况

项目单位:抚顺胜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单位联系人:周丹晨

联系电话:58066033

 

 

                                           抚顺胜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告日期:2025428